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业务推介

个别担保机构暂停开展新业务

来源:wangjc 责编: 时间:2016-09-09 15:58:07 浏览次数:

 个别担保机构暂停开展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工程保证担保业务

 

根据建设部、市住建委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工作的通知》(京担协[2011]62号),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与6户放大倍数超过10倍或接近10倍的担保机构进行了座谈,提示大家严格执行建设部和市住建委的有关规定,注意控制在保余额的数量,加强保后监管,防范集中性风险出现。对于放大倍数已经超过10倍的担保机构,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放大倍数降到10倍以下,主要措施包括:自觉暂停开展新的担保业务;增加注册资本,增加净资产;清理在保项目,已提前竣工的应及时解除担保责任;也可以采取分保、联保、转保的方式减少在保责任余额,但必须征得被担保人和担保受益人同意,变更保证合同,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到标办办理备案手续。对于放大倍数已接近10倍的担保机构,应减少新的担保业务量,面对客户,对于有意压低保费费率的不接,对于不能充分提供保前评审资料的不接,对于不配合担保机构进行保后监管的不接,对于风险难以控制的不接,以此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各类市场主体不断规范自身行为,减少无序竞争。

同时协会决定:对违规较严重,在保余额超过净资产10倍,且幅度较大的2户担保机构自51日起暂停开展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业务,并已正式行文报送市住建委、市司法局。

 

 

 

 

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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