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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应在四个方面寻找突破口
来源: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责编:崔富强 时间:2019-01-28 13:17:18 浏览次数:
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应在四个方面寻找突破口
在2018信用北京诚信建设万里行暨(第四届)信用中关村高峰论坛上。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会长、北京再担保公司董事长秦恺应邀出席论坛,并作为“信用助力企业创新与高质量发展”主题圆桌对话嘉宾,同政府领导、金融机构和征信机构代表、企业代表展开热议,为大家奉上了一场精彩的思想盛宴。秦恺会长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以下内容为他在论坛上分享的观点实录:
观点实录
首先, 政府不能缺位。虽然各地政府对于社会诚信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度重视, 但从顶层设计高度政府要启动信用立法工作, 十几年了我们国家的信用立法工作始终没有落实, 而目前征求意见的人民银行的征信条例从一些内容看作用有限,应该尽快完善。只有立法先行才能够解决信息孤岛、分隔和有效管理问题。
第二就是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方, 无论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还是其他机构,一定要做到信息的互联互通, 既享受信息共享权利, 又要承担报送信息义务, 最好是通过立法实现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与管理平台, 所有企业经营者相关数据共同管理、共同使用、共同分享。
第三就是信用中介机构要与时俱进, 产品必须是有效的,这是信用中介机构必须要下决心研究解决的, 不沉下心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市场永远做不起来。
最后,就是企业,企业往往一谈到信用的时候就过于短视, 想到会带来什么好处? 长远来看,诚信是个人或企业应尽的义务,而不是等价交换的原则,所以企业必须把诚信作为自身品德和品牌加以长期的培育和积累,去重视和珍惜自身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