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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促防疫稳经济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来源: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责编:崔富强 时间:2020-02-19 16:35:09 浏览次数:

政办西发〔2020〕1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城区促防疫稳经济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西城区促防疫稳经济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城区促防疫稳经济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落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以下简称“市16条”),畅通政企沟通机制、拓宽政策支持渠道,戮力同心抗击疫情、全力支持驻区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平稳健康有序长远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做好疫情防护和返岗复工“双服务”

(一)协助做好疫情防护。充分发挥属地街道、社区联防联控作用,协助企业做好返工人员排查、健康监测和隔离观察等工作。加强社区防控指导,落实分类管理,采取科学防控,妥善保障返京人员居住出行,确保顺利返岗。(责任单位:区委社工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办事处)

1.协助做好重点人群排查和隔离观察。

区卫生健康委联系科室:疾控科

联系人:王佳钰

联系电话:82065897

2.返京人员社区报到。

区委社工委区民政局联系科室:社工科

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13810050072

西城区259个社区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运营。帮助企业加强防疫指导培训,加强抗击疫情健康教育宣传,提升企业自我防控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协调各类资源,帮助企业拓宽防疫物资购买渠道。协助加强企业办公环境防疫监测,协助企业做好安全运营。(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国资委、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西城园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1.防疫指导。

区卫生健康委联系科室:疾控科

联系人:王佳钰

联系电话:82065897

2.协助拓宽防疫物资购买渠道,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园区主管部门提出需求,区商务局统筹汇总。

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区商务局联系科室:流通发展科

联系人:柴卫红

联系电话:83509352

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企业发展科

联系人:胡陈

联系电话:83926753

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联系科室:科技创新科

联系人:郭志娥

联系电话:83976217

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科室: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赵大勇

联系电话:63134723

区国资委联系科室:产权管理科

联系人:司淑琴

联系电话:66117165、13161838087

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系科室:产业促进处

联系人:曲玫霖、田超阳

联系电话:66290675、66290673

西城园管委会联系科室:创新处

联系人:单毅

联系电话:82205558

3.协助加强企业办公环境防疫监测。

区卫生健康委联系科室:疾控科

联系人:王佳钰

联系电话:82065897

西城区259个社区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实施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就字〔2020〕14号)相关要求,鼓励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对于实施稳岗措施、参与疫情防控、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社会保险费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疫情期间可适当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失业保险费返还。

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科室:区劳服中心企业管理科

联系人:李剑

联系电话:66206171

2.社会保险费补贴。

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科室:区劳服中心企业管理科

联系人:李剑

联系电话:66206171

3.吸纳就业补贴。

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科室:就业促进科

联系人:孙鑫

联系电话:66201691

4.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科室: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联系人:冯雪

联系电话:59657975

5.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服务。

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科室:区社保中心征缴科

联系人:侯军

联系电话:66201856

二、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和精准服务

(四)快速响应金融服务需求。落实落细中央、北京市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制定的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建立快速融资服务对接机制,利用融资服务微信群实时动态点对面发布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建立专项审批通道,提高融资支持效率。(责任单位: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西城园管委会)

1.快速融资服务对接。

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系科室:产业促进处

联系人:曲玫霖、田超阳

联系电话:66290675、66290673

2.西城园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对接。

西城园管委会联系科室:创新处

联系人:单毅

联系电话:82205558

(五)积极利用政策性金融工具。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接,积极利用政策性资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加强与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积极利用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资金,降低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北京金融街服务局)

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系科室:产业促进处

联系人:曲玫霖、田超阳

联系电话:66290675、66290673

(六)增加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提升信贷服务水平,加大普惠贷款投放,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不缓贷。积极对接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协调辖区金融机构为企业设立普惠贷款快捷审批绿色通道,缩短放贷时间。鼓励辖区金融机构通过还款延期与展期、减免利息费用、提供征信保护、提供优惠续贷等多种方式服务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鼓励辖区金融机构为轻资产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责任单位:北京金融街服务局)

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系科室:产业促进处

联系人:曲玫霖、田超阳

联系电话:66290675、66290673

(七)给予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鼓励辖区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医药及器械、互联网生活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内容创意、金融科技企业提供普惠贷款,对2月起至5月底发放的不超过一年期、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额度的普惠贷款,给予30%的实际利息补贴。超出基准利率的部分不予补贴,与区有关相近政策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83926768

(八)提升直接融资服务水平。与驻区金融机构签订股票质押协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企业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可协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协商,展期3至6个月。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联动,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各类协调事项,积极推进拟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申请精选层等工作。组织和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线上服务平台、培训视频课件等,及时进行线上学习。(主责单位:北京金融街服务局、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系科室:市场服务处

联系人:陈淑燕、周婧婧

联系电话:66022752、66025062

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联系部门:北京熙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越

联系电话:18610335400

(九)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西城区产业创投引导基金、纾困基金的引导支持力度,积极为参与疫情防控及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提供帮助,缓解企业流动性资金压力。(主责单位:北京金融街服务局、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系科室:产业促进处

联系人:曲玫霖、田超阳

联系电话:66290675、66290673

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联系部门:北京金城永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熙诚金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笑、陈镭文

联系电话:18611307386、13810922352

(十)优化融资担保服务。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开通融担服务绿色通道或设立专项产品,优先受理、简化流程、快速审批、降低担保费,支持疫情受困企业平稳渡过难关。疫情期间,驻区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优质中小微企业给予综合费率优惠的,经认定,对于综合费率不足2%的部分, 根据综合费用降低额度,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北京金融街服务局)

1.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优质服务。

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系科室:金融稳定处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66022202

2.为符合条件的驻区担保机构提供补贴。

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83926768

(十一)加强政策服务。依托“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西城专区”平台,做好产品对接,政策服务、集成和解读,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区发展改革委)

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系科室:产业促进处

联系人:曲玫霖、田超阳

联系电话:66290675、66290673

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83926768

三、减轻企业运营负担

(十二)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为部分信用良好、抗击疫情贡献突出的企业提供资金补贴。按照“市16条”要求,做好文化、旅游、餐饮、商业网点、交通运输、展会等行业企业补贴政策的对接、落地。(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1.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各行业企业对接、落实相关政策。

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科室: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赵大勇

联系电话:63134723

区体育局联系科室:市场科

联系人:卢盛宇

联系电话:13691431816

区商务局联系科室:流通发展科

联系人:柴卫红

联系电话:83509352

区城市管理委联系科室:个体出租管理站

联系人:周广庆

联系电话:635586695

2.提供市级资金落地、区级资金配套相关支持。

区财政局联系科室:经济建设二科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66218055

(十三)减免企业房租成本。中小微企业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区属国有企业由区国资委认定,园区非国有企业由园区主管部门认定,其他类型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经认定后,区政府给予减免金额30%的资金补贴。根据疫情情况,可适当延长减免期。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西城园管委会)

1.区属国有企业租金减免及补贴。

区国资委联系科室:改革协同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于伟川

联系电话:66112569

2.园区非国有企业租金减免及补贴。

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科室:文创园区科

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58562997

西城园管委会联系科室:创新处

联系人:单毅

联系电话:82205558

3.行业部门协助各企业租金减免及补贴。

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联系科室:科技创新科

联系人:郭志娥

联系电话:83976217

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科室: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赵大勇

联系电话:63134723

区商务局联系科室:流通发展科

联系人:柴卫红

联系电话:83509352

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系科室:产业促进处

联系人:曲玫霖、田超阳

联系电话:66290675、66290673

区体育局联系科室:市场科

联系人:卢盛宇

联系电话:13691431816

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企业发展科

联系人:胡陈

联系电话:83926757

区城市管理委联系科室:市政管理科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88391775

(十四)减免税费和延期纳税。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文件精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第8、9、10、11号),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进行捐赠、参加疫情防治等企业的税费减免。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区税务局联系科室:征收管理科

联系人:王卫平

联系电话:62268630

(十五)鼓励疫情防控相关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按照《北京市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对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联系科室:科技创新科

联系人:郭志娥

联系电话:83976217

(十六)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协助辖区中小微企业参与北京市政府采购目录内品目的协议采购入围。区属预算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有关部门)

区财政局联系科室: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李朝

联系电话:66218013

(十七)加大合约履行弹性。对已与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作协议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责任单位:区国资委

区国资委联系科室:改革协同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于伟川

联系电话:66112569,13911041339

(十八)清理区属单位拖欠民企账款。区属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发展改革委

1.区属国有企业清欠。

区国资委联系科室:统计评价科

联系人:张秋

联系电话:66117163,18911599982

2.区属机关单位清欠。

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83926768

(十九)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占道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

区财政局联系科室:综合科

联系人:徐盛红

联系电话:66217223

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科室:特种设备检测所

联系人:孟辉

联系电话:83976786

区城市管理委污水处理费联系科室:水务科

联系人:高军辉

联系电话:88391698

区城市管理委占道费联系科室:市政管理科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88391597

四、发挥属地服务的坚强堡垒作用

(二十)深入落实北京优化营商环境3.0版。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推动线上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精简审批材料,创新流转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对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远程办公平台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区政务服务局联系科室:信息化科

联系人:魏书学

联系电话:82141605

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联系科室:信息中心

联系人:赵跃

联系电话:83976426

(二十一)强化驻区企业和属地政府双向沟通机制。加强属地保障和属地服务,加强企业走访对接,进一步拓宽双向沟通渠道。(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相关部门)

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83926768

(二十二)精心做好企业服务。推动做好中央、北京市政府相关政策落实,加快开展区属现行政策兑现工作,优先扶持疫情期间贡献突出的驻区企业。充分利用市区各项支持政策,确保企业在用地用房、运营发展、社会保障、人才管理、招商引荐等方面的政策惠及,实现企业平稳健康有序长远发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西城园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

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83926768

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科室: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赵大勇

联系电话:63134723

区商务局联系科室:流通发展科

联系人:柴卫红

联系电话:83509352

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系科室:产业促进处

联系人:曲玫霖、田超阳

联系电话:66290675、66290673

西城园管委会联系科室:创新处

联系人:单毅

联系电话:82205558

(二十三)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促防疫稳经济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精准服务机制。疫情期间,企业在疫情防控、发展生产中遇到的特殊困难,经区政府决策后,给予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相关部门)

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科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83926768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西城区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且按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全面落实防疫工作,做好本单位人员居家隔离观察及报备等相关措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中小微企业。本措施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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