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政策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责编:崔富强 时间:2019-12-02 11:05:53 浏览次数: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3号发布)同时废止。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适应动产融资业务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对标现代动产担保制度的国际最佳实践,在适用范围、登记协议、登记期限、责任义务等方面作出修订,着力满足市场主体对于建立高效便捷统一的动产担保制度、提升企业融资可获得性的需求。


附件1: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4号.pdf

附件2: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修订说明.pdf


上一篇: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下一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