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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介绍

会员通讯 第十六期 2005年02月01日

来源:gao_zw 责编: 时间:2016-09-09 16:54:03 浏览次数:

 

会员通讯

 

                                    (16)            200521


 

 

内容提要

新年贺词

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迅速发展

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信国际担保有限公司简介

 

新年贺词

 

在跨入2005年之际,我代表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向过去一年里给予我们关怀和支持的各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和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亲切的新年问候。

过去的2004年是我们伟大的祖国继续腾飞奋进的辉煌的一年,也是我国中小企业担保行业迅速发展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担保机构、协作银行的共同努力下,北京市信用担保工作初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协作、联合开展信用担保业务的可喜局面。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希望得到各级领导和同仁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帮助,协会将坚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注册登记备案制度,坚持“三减一增”的工作方针,加强担保监管,落实优惠政策,启动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规范担保行业行为,研究再担保机构的建立问题,鼓励发展互助性担保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为各类中小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的融资担保支持。

 

《协会动态》

 

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迅速发展

 

截至2004年底,全市共建立担保机构60家,比上年同期增长33.33%; 注册资金达到66.3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76%。市和区县各级政府累计投入资金9.05亿元,其中,市政府累计投资资金5.9亿元。

2004年全市担保机构共为3190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当年担保额达81.38亿元;截至2004年底累计已为8713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比上年同期增长57.76%;累计担保总额达321.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94%;截至2004年底在保户数3079户,在保余额141.13亿元。担保业务的迅速开展,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促进了各类中小企业的发展。

60家担保机构中,市政府出资2家,即首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首创投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2.065亿元,截至2004年底累计担保户1525户,累计担保金额63.14亿元,在保余额24.83亿元;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注册资本3.83亿元,截至2004年底累计担保户1600户,累计担保金额63亿元,在保余额24亿元

目前全市18个区县均已建立担保机构,其中区县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18家,注册资本5.13亿元,截至2004年底累计担保户数1149户,累计担保金额19.58亿元,在保余额9.53亿元;区县私个协出资的担保机构3家,注册资本0.34亿元,截至2004年底累计担保户数534户,累计担保金额0.58亿元,在保余额0.12亿元;区县财政与私个协共同出资的担保机构3家,注册资本为0.16亿元,截至2004年底累计担保户数22户,累计担保金额0.04亿元,在保余额0.015亿元。

全市民营资本出资的担保机构34家,注册资本为54.84  亿元,截至2004年底累计担保户数3883户,累计担保金额174.74亿元,在保余额82.64亿元。

通过对上述数据分析,北京市担保行业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1、担保行业发展迅速,担保业务量增长很快。截至2004年底,全市担保机构户数比上年同期增长33.33%,注册资金比上年同期增长52.76%;截至2004年底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户数比上年同期增长57.76%,累计担保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3.94%

2、政府通过少量的投入,就可以大幅度的拉动社会投资,推动担保行业的发展。截至2004年底市政府投资拉动区县政府及社会投资11.26倍,市政府投入资金放大23.94倍,全部担保资金放大2.13倍。

3、民营资本在担保行业中所占比例较大,但担保业务放大倍数较低,业务拓展空间仍很大。全市民营资本出资的担保机构34家,注册资本为54.84亿元,占全市担保机构注册资本的82.63%;截至2004年底在保余额82.64亿元,放大倍数1.5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尽管北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发展迅速,并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与广大中小企业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贷款难、担保难仍然是中小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因此,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立再担保机构,以促进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做大做强,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政策法规》

 

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金[2003]8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财务行为,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政策支持,更好地发挥信用担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切实履行对包括政府出资(指有国有资本投入,包括政府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及政府管理的社会团体的投入和国有企业的投入,下同)在内的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职责,制定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各项财务管理措施,做好对担保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化解工作,同时,应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

 二、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负债管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的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向有协作关系的金融机构披露有关信息。

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应报主管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管理,比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的管理规定,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代偿损失核销制度,严格核销条件,防止借担保套取信贷资金,向财政转嫁风险。

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及接受当地财政部门风险补偿的其他类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据实核销后,应逐笔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待处理抵债资产管理制度,控制接收待处理抵债资产的范围,并按照规定对抵债资产进行评估,严格接收标准。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接收的待处理抵债资产原则上不准自用,必须及时组织拍卖变现。特殊情况需要自用的,转增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得超过该机构自身净资产的20%。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将抵债资产转为自用,须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

五、各级财政部门可按照规范管理与政策支持相结合的原则,在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政策支持,应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平衡的要求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的开展情况,对担保机构出现的代偿损失核定适当的风险补偿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实行限率补偿,不得承担无限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一)给予财政风险补偿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必须运作规范,内控制度完善,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发生代偿损失的担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政策;

 (二)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损失,在年末担保责任余额5%以内、担保机构提取的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的,主管财政部门审核后可给予一定补偿,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偿比率;

 (三)对非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管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风险补偿,对明确风险补偿方式的,应加大监督审核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兼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应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实行单独核算,才能取得当地财政部门的风险补偿。

六、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计划申报和审批制度,加强对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的事前控制。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认真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在131日以前报主管财政部门,主管财政部门在3月底以前予以批复。批复的财务指标包括营业费用率(或费用额)、实现利润(或亏损控制数)、风险补偿资金规模、代偿率、代偿损失率、固定资产购建。

主管财政部门对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营业费用实行费用额或费用率控制办法。实行费用额控制办法的,由主管财政部门核定营业费用的总额;实行营业费用率控制办法的,由主管财政部门核定营业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营业费用超过计划控制的,主管财政部门相应核减风险补偿资金或下一年度费用指标。 
    
主管财政部门对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固定资产购建规模按年度实行绝对规模控制。

七、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会计报告和担保业务统计报告制度,要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认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按季、年向主管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认真编制担保业务统计报告,如实反映担保业务形成的或有负债情况,按季、年向主管财政部门报送担保业务统计报告。担保业务统计报告应至少包括每笔在保业务的贷款金额、担保责任金额、期限和剩余期限、利率、担保费率、贷款本息偿还情况、代偿情况、被担保企业所属行业、所在地等内容。

八、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接受财政风险补偿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政风险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的追踪问效和监督审核。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决算),连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以及上年度的担保业务报告,报送主管财政部门,主管财政部门结合上年度的财务计划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开展情况,于5月底前批复决算。非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连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报告,报送主管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以后年度风险补偿的参考。

九、各级财政部门应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绩效评价,作为政策支持和有关部门对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经营人员任免奖惩的参考。绩效评价要综合反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风险控制情况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成本等情况,主要反映以下内容:担保业务量增加情况、担保促进就业和税收增加情况、担保代偿和代偿损失情况、担保的单位交易成本(即提供担保业务所需的营业费用和代偿损失)情况等。

主管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方案。

十、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和财政部。

十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报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

                                                                                         2003717

 

 

 

《情况交流》

 

国信国际担保有限公司简介

 

国信国际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担保)199911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公司成立之初主要业务为实业、农业、信息产业、生物工程、环保能源、房地产业、交通运输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商业项目的投资;产权交易的咨询;物业管理;货物仓储;货物陆路运输;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通讯器材、仪器仪表、建筑材料、钢材、医疗器械、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民间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的组织等。

200412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将公司重组改制成为全国性的商业性专业信用担保公司。2005128日变更为“国信国际担保有限公司”。国信担保变更重组后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由中华老龄福利开发总公司、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千鹤房地产开发公司、深圳市金利信实业有限公司4家公司共同重新组建。

国信担保的主营业务为融资贷款担保、诉讼保全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履约担保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在目前紧缩的金融形势下,形成了银行和企业间的直接融资瓶颈,专业性担保公司的出现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银企合作建立了良好的绿色通道,其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手段和专业的管理团队对银行降低信贷资金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补充。专业性担保公司灵活的机制赢得了银行和企业的普遍认同。

国信担保的战略目标是通过市场化运营机制、严格的风险控制手段、规范的业务审核程序、超前创新的经营意识、优秀的管理团队,将公司打造成国内同行业最具实力的专业性担保公司。

公司最重要的使命是作为银行和企业融资桥梁,为企业直接和间接融资提供支持服务,架起企业和资本市场之间的桥梁,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为投资各方带来丰厚的回报。

  国信担保的主营业务为融资贷款担保、诉讼保全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履约担保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在目前紧缩的金融形势下,形成了银行和企业间的直接融资瓶颈,专业性担保公司的出现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银企合作建立了良好的绿色通道,其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手段和专业的管理团队对银行降低信贷资金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补充。专业性担保公司灵活的机制赢得了银行和企业的普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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