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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恺在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培训班上交流发言全文

来源: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责编:崔富强 时间:2019-03-27 15:32:57 浏览次数:

秦恺在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培训班上交流发言全文

 

【编者按】

320日—22日,财政部在江苏省镇江市举办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培训班,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动员部署各地抓紧推进、扎实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

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会长北京再担保公司董事长秦恺应邀参会并以《充分发挥再担保的公共财政政策效能,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这篇大文章》为题,在大会交流环节为参会学员介绍了北京再担保公司开展再担保业务经验。我们将发言全文播发,供大家交流参考。

 

充分发挥再担保的公共财政政策效能 

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这篇大文章

 

北京再担保公司董事长 秦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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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再担保公司”或“公司”)是经国家工信部和北京市政府批准,于2008年11月设立的全国首家省级再担保机构。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主要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由市国资公司按财政对再担保的政策要求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的业务定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机构,主要通过再担保的“增信、分险、规范、引领”功能,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担保体系,引导辖内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再担保的公共财政政策放大引导效能。在公司设立之初,北京市财政就为再担保建立了资本金补充和代偿补偿机制,为公司心无旁骛、一心一意发挥好再担保的政策职能提供了保障。目前,公司与辖内从事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均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2018年9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北京再担保公司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为公司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提供20%比例再担保。

十年来,北京再担保公司一以贯之地秉承为政府政策、为中小微企业、为担保机构服务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政府出资、政策引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经营原则,围绕着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如何调动各方积极性、更好更多地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服务这一主题开展业务,探索实践了既符合担保运行规律、又符合北京市特点的业务运营模式,并产生了实效。截止到2018年底,累计为辖内担保机构超过10万户次中小微企业和农户担保业务提供了近4000亿元再担保,基本实现了对辖内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的全覆盖,其中小微企业占比保持在70-80%左右;平均分担的再担保责任比例保持在40%左右;累计为辖内担保机构的300多个代偿项目提供了近7亿元补偿,有效分散了担保机构风险。在追求再担保社会效益目标最大化的同时,公司坚持市场化运行原则,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坚持风险底线思维,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控制风险,始终保持风险拨备能覆盖风险代偿,使公司运行始终处于风险可控的合理区间。

一、北京再担保公司运营模式介绍

十年来,北京再担保公司始终围绕着再担保的增信、分险、规范、引领”四个基本功能定位,探索实践可操作、见实效的运营模式,通过搭建平台、构建体系与创新产品,推动再担保业务发展。

 1.增信

通过再担保的比例分担,一方面可降低担保机构在保责任余额、提高其承保能力;另一方面可改善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的业务合作关系,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提高担保授信额度。十年来,北京再担保公司坚持以较高比例分担为主的再担保业务,使引入再担保机制的担保机构无论是在业务规模增长、还是在银担合作关系等方面均获得了的实惠。由于监管部门对担保机构有资本金放大倍数上限规定,因此担保机构要想在资本金约束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担保业务规模,就需要通过分出在保项目的部分责任来降低实际承保责任余额。理论上讲,担保机构分出的责任比例越高、进一步扩大担保业务规模的空间就越大。同时,由于有了再担保责任分担的增信功能,辖内银行更愿意选择加入再担保体系的担保机构予以合作,也更愿意在担保授信、保证金收取以及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条件。历史上,北京再担保公司有过在5:5自动分担责任前提下,助推合作担保机构放大倍数接近20倍的成功案例。目前,与公司合作的担保机构平均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保持在5-6倍左右,高于全国平均2倍的水平。从公共财政政策效能看,再担保的这种增信作用可以使投入到担保领域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高、更能体现“四两拨千斤”的放大引导作用。在日本信用保证体系中,正是有了中央金融公库80%的比例分担,才使得地方信用保证协会的担保放大倍数理论上可达到60倍,使其担保的中小企业覆盖率达到40%左右。日本的信用保证业务实践是值得很好研究与借鉴的。

2.分险

这是再担保的基础性功能,也是其他三个功能是否能够发挥有效作用的关键。通过再担保的比例分担,可切实分散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业务风险,增强其代偿能力,并引导担保机构和银行更为积极主动地为符合政策导向的企业群体提供融资服务。因此,再担保是否要与担保机构分担风险既不存在理论障碍、也不存在可操作障碍,最主要的问题还是认识程度有待提高、考核机制有待落实以及技术手段有待加强。北京再担保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比例分担为主的再担保业务模式,平均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始终保持在40%左右,其中面向符合政策导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责任比例达到75%。正是有了分险分担功能,合作担保机构才愿意将其业务逐步调整到具有北京地域特色、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科技和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才更愿意将其业务重心逐步向小微企业倾斜。目前,再担保覆盖的科技和文创中小微企业户数近80%左右,其中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近年都以两位数比率增长,2018年达到近80亿元。

3.规范

目前,北京再担保公司与辖内担保机构的合作主要建立在业务纽带关系基础上,亦即通过与担保机构签订再担保合同,将政府对担保机构的政策导向要求与合规要求、再担保的防控风险要求以及双方合作的权利义务,以合同契约关系确定下来,明确告知合作伙伴,只有在满足合同各项条款约定前提下,再担保的责任才能生效。这种合同契约关系可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担保机构经营行为,达到提高再担保政策预期与防控风险的作用。同时,北京再担保公司还通过保后跟踪管理、风险监测与提示、信息共享、技术支持与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强化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2014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中小微企业经营面临暂时困难,担保行业承受了较大的风险代偿压力,北京担保业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公司一方面积极配合担保机构及时化解处置风险并按合同约定为其代偿项目提供补偿;另一方面利用所汇总的行业风险代偿项目信息和所掌握的市场信息,对行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操作风险进行分析总结,形成风险管理指导意见,与合作担保机构和银行进行分享。在大家共同努力下,近年来北京担保行业风险代偿高发态势得到了有效控制,代偿率一直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下。

4.引领

再担保的引领作用主要体现在:不断对市场环境和行业运行进行深入研究分析,随时把握行业发展大方向,运用再担保比例调节、费率调整、资源整合以及产品创新等手段,通过“搭平台、建机制”方式,引导担保机构与银行主动积极地为符合政策导向的群体提供更多融资服务。十年来,北京再担保公司始终关注与研判市场环境、政策环境、信用环境以及金融环境动态及变化趋势,结合对汇集在再担保平台上的业务信息统计分析,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的大方向,并依此调整、完善与充实市场开拓策略与风险管理政策,发挥再担保“助推器”与“稳定器”的行业引领作用。

在市场开拓策略方面一是根据行业和企业融资渠道过于单一的状况,在政府相关部门支持下,联合担保、信托、证券与租赁等机构,于2010年推出了“北京市中小企业成长之星”直接融资系列产品。担保机构按统一标准和要求筛选项目并提供担保,金融机构负责募集资金,北京再担保公司提供50%比例再担保,政府提供利息补贴。自产品推出以来,每年形成了70-100亿元的直接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成为了辖内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渠道;二是结合北京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特点,联合担保机构与银行,于2012年设计启动了面向北京各类创业园孵化器的“创业贷”与“双创贷”专项产品,受众体均为注册年限不超过三年的科技型创业企业,平均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与完全信用的保证方式。目前,已累计为超过1400户次创业企业提供了近20亿元的担保贷款支持,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三是在原有50%比例再担保基础上,于2013年引入市财政小微企业代偿补偿专项资金,为辖内担保机构单户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额外提供20%代偿补偿。之后,又引入了中央财政3亿元小微企业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形成了北京市单户500万元(含)以内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50%比例再担保+25%财政代偿补偿的有效工作机制。同时,为进一步调动担保机构从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积极性,引导担保机构主动降费,引入了政府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补贴政策,形成了“前有补贴、后有补偿”的政策激励机制,大大促进了辖内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的增加;四是联合担保机构、银行、信用中介机构和相关园区,于2016年在文创企业较为集中的朝阳区国家文化产业实验区,率先成立了文创企业信用促进会,为主动立信、积极加入信促会的讲信用文创企业提供便捷与低成本的融资服务。自信促会成立以来,已累计为几百家文创企业近30亿元融资提供了担保,并使这些企业获得了政府的利息补贴支持。

在风险管理政策方面一是根据保后管理中采集的相关业务数据并结合自主采集的信息,定期出具风险监测报告,提示担保机构有效防控风险;二是为因应部分担保机构与银行业务合作受阻局面,于2013年适当调整了再担保产品,加大对债权人的保障力度,使一批担保机构恢复了银担合作;三是面对行业自2014年以来出现的风险代偿高发局面,及时总结分析风险代偿出现的成因并形成风险管理指导意见,与合作机构分享;四是2018年初及时发布项目负面清单,提示担保机构防范去杠杆和强监管可能带来的风险;五是结合公司精细化管理要求,顺应当前形势与政策需要,制订了更为清晰与可操作的再担保业务指引,在增强合作担保机构对再担保合作的可预期性同时,进一步提高再担保业务的政策精准性与有效性;六是结合业务实际,采用请进来与走出去方式,为担保机构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

二、再担保业务实践体会

通过十年再担保业务探索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再担保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业务定位是保证其不偏离主业、充分发挥其公共财政政策效能的定海神针”。

第二,全面、完整与准确理解政府出资、政策引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经营理念,是有效平衡再担保社会效益与可持续发展的不二选择。政府性融资担保与再担保机构的企业化管理与市场化运作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而绝非追求利润目标最大化。

第三,鉴于再担保是公共财政政策以市场化方式对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的一种纠偏,因此构建以再担保为核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有效缓解小微企业与“三农”融资难融资贵方面,政府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职能作用的最好体现。

第四,对经济形势的前瞻性研判、对行业规律的理性认知以及对小微企业的同理心与深刻了解,是做好融资担保与再担保工作的根本。

第五,加强体系建设与业务运行的精细化管理,建立与完善业务信息系统与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是防控风险、降低成本、增强政策精准性与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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