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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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院召开财产保全担保试点工作座谈会

来源:gao_zw 责编: 时间:2016-09-13 10:34:32 浏览次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召开财产保全担保工作座谈会

 

2014919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立案阶段财产保全担保试点工作座谈会。市高院翟晶敏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高院立案庭杨艳副庭长主持。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李世奇常务副会长、协会办公室安燕玲主任、一中院刘海涛审判员、朝阳法院潘超审判员及五家首批试点担保机构:北京再担保公司、中关村担保公司、中国华海担保公司、华诚联合担保公司、中瑞信担保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总结了2013年实行试点以来财产保全担保业务开展情况;讨论了担保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了如何推进财产保全担保业务的规范健康发展。

根据翟院长安排,首先由李世奇会长做会议发言。李会长应邀介绍了2014年上半年北京市担保业务总体发展情况及财产保全担保业务情况,并对财产保全担保业务今后的发展提出了建议意见。李会长建议:担保机构数量应该增加,应制定相应的标准、条件,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择优进入。

五家担保公司分别介绍了2013年以来开展的财产保全担保业务情况,并对开展财产保全担保业务遇到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翟晶敏副院长做总结发言。他说:法院要以信用担保行业协会为基础进行资质管理,公开透明的选择好入围的担保机构,加入财产保全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要有一定的条件、标准、有进有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实行协会推荐、法院考核相结合的机制,要实行末位淘汰制,担保机构如出现违规操作,三年内不能从事财产保全担保业务。同时,试点改革要以法院为主导,法院要严格制定相关的法规文件,法官对担保公司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保费价格要适合法院的特点,担保公司有盈利,当事人能接受,要相对低价。推进这项工作要高效、严谨、规范。要服务好当事人;做好服务性工作。法院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对这项工作给予支持。同时要认真落实好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翟院长讲:感谢北京信用担保行业协会、感谢担保公司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信用担保行业协会的支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扩大担保机构的范围,更稳健地推进担保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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