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2013年评级工作的通知

来源:wangjc 责编: 时间:2016-09-12 16:12:10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3年评级工作的通知

 

 

各担保机构、各评级机构:

依据2013年评级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提高担保机构的信用管理水平,和全行业的综合素质水平,更好的为中小企业和全市经济建设提供担保服务。特通知如下:

一、各担保机构应积极参加信用评级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1、各担保机构都应积极参加资信评级工作,主动提供相关材料,充分听取评级机构的意见、建议。提高担保机构整体素质,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和信用能力。

2、依据2013年评级工作会会议精神,2013年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已正式开始。信用评级的有效期为一年,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信用评级上半年即将到期的担保机构,需在6月中旬前完成信用评级工作。并于625之前将评级报告,报送至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凡是原评级到期未做信用评级或未按期报送评级报告的担保机构,按照市住建委规定将不再保留在符合从事从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条件的名单中。所有未开展评级工作的担保机构应主动与评级机构取得联系,按照规定认真完成本年度评级工作。

3、今年评级工作仍由人民银行认可的联合信用管理公司、大公资信评估公司、北京资信评级公司、中诚信信用管理公司、东方金诚信用评估公司、北京君维诚信用评估公司六家评级机构具体实施。请各担保机构与评级机构认真配合共同做好评级工作。

二、评级工作要坚持规范、创新,评级报告要做到客观、公正。

各评级机构在坚持原则、规范的基础上,要有自身特点,同时要了解各相关方面的需求,评级结果要客观、公正。评级报告要全面披露担保机构的真实情况。

1、各评级机构应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以及《评级规范标准》、《行业规范》等相关规定,开展评级工作。

2评级工作既要坚持规范原则,又要有所创新,根据不同类型担保机构的特点,适应市场的不同需求,做好评级工作。真正发挥评级本身对担保机构的咨询、促进作用。

3、评级报告应尽力适应担保机构及其各相关者(政府、银行、客户)的需求,充分披露相关情况。评级报告应客观、公正的做出结论,使评级报告能够成为各相关使用者了解担保机构的重要依据。

协会将继续对参加信用评级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补助,促进担保机构发展,促进评级工作发展,促进担保机构不断完善自身管理水平,提高整体综合素质,更好的为中小企业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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