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通知通告

关于严格执行市高院规定防止压价竞争的通知

来源:wangjc 责编: 时间:2016-09-09 16:42:05 浏览次数:

 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京担协[2015]第146

                                              

 

关于严格执行市高院规定防止压价竞争的通知

 

各有关信用担保公司: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1022印发了《信用担保公司名册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半年多来总体落实情况较好,多数信用担保公司均能全面贯彻执行市高院的《规定》。但同时也有个别担保公司违犯《规定》要求,压价竞争。这种情况一旦蔓延,将影响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协会重申,各有关信用担保公司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市高院《规定》要求。

一、各信用担保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第七条明确的费率要求,担保收费应当公平、合理,同时实行法院指导原则。既不能高收费,增加当事人的负担,也不能随意压价,进行不正当竞争。确需降低收费的,必须按照《规定》第八条的要求“可以在第七条规定的基础上酌减10%的担保费用”。

二、凡突破《规定》的范围,压价竞争或乱收费的,协会将根据各方面的投诉、举报进行查处,经查实后将按照《规定》第十条的要求,每查实一起记过一次,并按照《规定》第十一条的要求,“每年记过三次以上的”将“淘汰出围”,对于“违反收费指导原则,严重不合理收费的,”将“立即淘汰出围”。

三、协会将于下半年对各有关信用担保公司执行市高院《规定》的收费指导原则及全面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诉讼    财产保全    担保  通知                   

报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2015年5月18印发

共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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