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行业研究

融资担保行业最新研究报告

来源:信本研究院 责编:崔富强 时间:2019-10-21 11:27:31 浏览次数:


融资担保行业研究报告

 

 

融资担保行业概览

 

1.融资担保的概念和分类

 

根据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的定义,融资担保是指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非融资担保包括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在国内环境,按担保人的性质,融资性担保又可分为银行融资担保和非银融资担保,其中银行融资担保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保函、信用证担保等形式,非银融资担保主要是债券、信托等融资活动中关联方、非关联方和担保公司的担保。

图:融资担保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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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小米金融科技研究中心

 

2.监管的演变

 

1993年11月,首家全国性信用担保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现为中投保)的成立,标志着担保行业发展的开端,行业监管由此而生。历经二十多年发展,监管主体从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原国家经贸委)到之后的多头监管以及部际联席会议,期间出现多次变动,频繁的变更导致国内监管体系较为松散,前后主体的交接递进存在不小的间隙。

 

表:担保行业监管主体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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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政策的演化

 

直到2009年,国务院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才算确立现在的二元监管体制。即,在中央层面,部际联席会议由银保监会牵头,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等部门参加,负责拟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协调解决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地方层面则遵循“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的要求,由各地金融办、中小企业局、财政厅等政府部门落实,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

 

2017年8月,国务院发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升级,对融资担保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进行完善。2018年4月,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对融资担保余额计量办法、资产比例管理办法及银担合作行为进行优化,明确具体考核指标。

 

表:2009-2018年国家担保政策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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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融资担保牌照数量

 

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背景下,融资担保业的问题也受到监管重视,相关的监管条例和行业整顿越来越密集,融资担保机构数量正在逐渐下降。在2018年,福建、云南、北京、河南等多省市金融办密集注销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全国融资担保法人机构仅剩5937家,6年来下降了45%。而仍在经营的融资担保公司,生存发展也面临着种种困境。值得注意的是,众多企业和科技公司对融资担保行业依旧保有“兴趣”,金融科技或互联网公司纷纷“逆势”布局融资担保业务。

 

图: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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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融资担保机构类型

 

中国担保公司按性质和目标可划分为三类,分别为政策性担保机构、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

当前,中国政策性担保机构仍旧在担保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如在2017年的各大债权担保机构的市场份额占比情况中,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市场份额占比超过了六成。其中,中投保以15.2%的比重位列第一;排在第二位的三峡担保也属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其市场份额所占比重为10.7%。

 

表:中国现有担保机构类型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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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融资担保余额与偿贷数据

 

近两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中小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影响,担保行业在保余额增速显著放缓。担保业务规模和社会融资规模呈正相关,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增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担保规模扩张的快慢。中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由2015年末的138.14万亿缓慢增长至2018年末的200.75万亿,年均增速为11.8%。

 

图:2015-2018年中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及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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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影响下,中国担保行业规模增速从2016年开始显著放缓,预计到2018年中国担保行业在保余额约为3.6万亿元,增速将进一步下降至9.8%。

 

图:2015-2018年中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及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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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机构设立和并购

 

1.融资担保公司设立

 

全国融资担保自2010年蓬勃发展到2014年达到峰值后开始下降,全国各地融资担保监管机构为促进融资担保公司的健康平稳发展,从而提高试点主体准入资质;随后审批通过数量逐年减少,全国融资担保公司新增数量有减无增。据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仅福建设立了26家融资担保公司,且在2018年底福建又加大监管力度,撤销了11家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许可证,而其他省份18年新设的融资担保公司数量极少,且绝大部分都为国资背景。其余大多省份的监管机构表示省内融资担保公司数量已经达到饱和,原则上不受理融资担保公司的新设。

 

担保业务规模受社会融资规模影响较大,2010-2011年融资性担保行业在保余额经历快速增长,2012年后随着中国宏观经济下行,担保行业发展速度明显放缓。受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信用水平下降影响,担保行业业务风险上升,代偿发生情况不断增加,部分担保机构因失去代偿能力而倒闭,融资担保机构数量连续几年负增长。根据中国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2年末,全行业的机构数量高达8590家。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全国融资担保法人机构仅剩5937家,6年来下降了45%。尤其自2018年以来,在国务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银保监会四项配套制度的引导下,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发展方向发生调整,融资担保公司数量呈明显的下降趋势。各省加强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对于未开展业务或未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吊销其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2019年5月5日,四川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四川欣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41家公司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四川华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

 

目前融资担保公司有多方监管并举的趋势:地方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工商管理总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公安部等联合出台监管政策,规范融资担保公司行为。

2.融资担保公司并购

 

融资担保公司并购条件

 

融资担保属于属地监管,每个省份的监管机构不尽相同。例如深圳的监管机构为金融办,云南的为财政厅,福建的为经信委,河北的为工信厅。但目前所有非金融办监管的省份正在逐步的将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权力移交至金融办。2017年底至2018年初深圳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机构由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交接完成至金融办。

 

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为最新的全国性监管条例,每个省份根据全国的监管条例,并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省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细则,并按照细则进行实施。因此每个省份的收购条件也不一致。

 

融资担保公司并购市场概况

 

根据对各地政府、金融办以及地方金融监管管理局等机构公开数据,以及企查查股权变更公开数据的查询分析,我们了解到近年来各省市融资担保公司均发生过股权变更(包含全部股权变更和部分股权变更)。

 

湖北省:

 

截至2019年8月16日,湖北省共有246家融资担保公司,3家分公司。其中共有160家自成立以来发生过股权变更,占全部融资担保公司的65.04%,其中48家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过全部股权变更。

 

表:湖北省股权变更数量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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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91家担保公司中有23家发生过全部股权变更,占25.27%。

 

湖北省共有171家股权结构中有法人股东,83家股权结构为全法人机构。105家机构的大股东为机构股东,122家机构的大股东为自然人股东。总计注册资本金为:6235026.3319万元,平均注册资本金为:25658.5445757202万元。

 

2003年至2012年为融资担保公司成立高峰期,每年平均有二三十家设立成功。但2013年成立2家,2015年2家,2016年1家,之后未有融资担保公司设立成功。

 

广东省:

 

截至2018年4月25日,广东省共有248家融资担保公司。其中共有91家自成立以来发生过股权变更,占全部融资担保公司的36.7%。共有33家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过全部股权变更。

 

表:广东省股权变更数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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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商业模式

 

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人)就是帮助一家企业或个人(债务人、被担保人)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申请一笔融资贷款时提供责任担保,提升企业信用,使融资贷款能顺利申请下来,然后融资担保公司从中获取1%-3%左右的担保收益。如果企业在贷款到期时不能如约还款,此时融资担保公司需要将企业未能偿还的部分,代偿给银行业金融机构。

 

简单地说,就是给向银行贷款的人担保,如果客户没有及时还款,那么担保公司就要帮客户给银行还钱。

 

融资担保牌照常见运营问题:

 

对于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原因,许可证过期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长期未开展业务属于僵尸平台、无证经营等;停业整顿平台的问题多在于抽逃资本金、违规担保、超额担保、自担保、非法吸储、未及时报送经营数据等。

 

融资担保行业竞争格局

 

整体来看,我国的担保体系属于政府主导模式。在国家层面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在省级层面成立再担保机构,在基层业务中由商业性担保机构按市场化规则运作,组成政府担保链条。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通过与省级的再担保机构开展合作,为辖区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或股权投资,分散融资担保行业风险,提高商业性担保机构的业务拓展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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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什么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国家担保融资基金是国家级融资担保机构。市场上有一些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则是由财政部联合商业银行发起成立的国家级融资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定位于准公共性金融机构,但不属于持牌金融机构,以缓解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目标,按照“政策性导向、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模式,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

 

设立背景

 

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旨在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推动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在3年内实现基本全覆盖,与融资担保机构一起,层层分散融资担保业务风险。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在北京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经过近三年准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7月底正式成立,首期注册资本661亿元。财政部为该基金第一大股东,持股45.39%,其余还有20家银行、保险等机构入股,持股比例从0.15%至4.54%不等。

 

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股东及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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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原则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由中央财政发起,商业银行参加,主要目的是建立一个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上省级再担保机构、再加上辖区内的融资担保机构,这样一个成体系的政府担保链条,构成政府主导的担保体系。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决策、经营,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面向市场择优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2018年3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明确指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依法依规开展融资担保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以任何形式在出资范围之外承担责任”。

 

目标定位

 

基金管理在目标定位上是坚持准公共定位,市场化运作,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再担保费率优惠,原则上不分红。通过不分红带动担保机构和银行共同降低融资成本,落实小微和“三农”服务双创的目标。只有基金结束的时候或者退出的时候才分配各自份额,平时运作过程中原则上不分红。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为准公共产品定位,再担保费率相对于市场担保要低,也不会要求担保机构再提供抵押和反担保,主要是信用担保。

 

业务模式

 

主要采取再担保、股权投资方式。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省级再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支持省里辖区内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其中,再担保和股权投资将分别发挥其功能,再担保主要是分散风险,股权投资是进一步给基层担保机构输血,提高担保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

 

具体来看,由于目前大多数省份已成立省级担保或再担保公司(集团),其中部分机构已通过股权或业务纽带同所属省份的市级及区县级融资担保机构产生联系,建立了政策性的、非盈利性的担保体系。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不层层新设机构,充分利用现有省市县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在股权投资方面采取直接注资于省级国有控股且专业化水平较高的担保(再担保)公司,通过以点带面实现对区域内多数担保公司的业务支持,促进融资担保公司扶持小三创。

 

2.典型融资担保公司

 

在目前有债券担保余额的担保公司中(笔者主要关注债市,所以更多从债券角度),除了民营的瀚华担保、中外合资的中合担保、股权分散的中证信用增进,其余担保公司均为国有企业,其中中债信用增进和中投保是央企。

 

表:典型融资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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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保

 

中投保由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成,于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出资成立,是国内第一家以信用担保为主营业务的专业担保机构。2010年,中投保完成增资改制工作,引进了建银国际、中信资本、鼎晖投资、新加坡政府投资、金石投资、国投创新六家新股东。2015年,中投保采取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挂牌新三板,是国投集团成员企业。中投保所属Wind行业为特殊金融服务,注册资本45亿元,2018年总营收为28.74亿人民币,总资产为204.53亿元,主体信用评级为AAA,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中债信用增进

 

中债信用增进是我国首家专业债券信用增进机构。2009年9月7日,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联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首钢总公司、中银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北京万行中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债信用增进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60亿人民币,各股东均为我国银行间市场的重要参与者,综合实力雄厚。其主体信用评级为AAA,2018年营收13.37亿元,总资产为139.83亿元。

 

2018年10月,媒体曾报道央行将为中债信用增进提供100亿元,为民企发债提供增信支持。实际就是央行提供初始资金,委托中债信用增进设立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即CRM),运用市场化方式为经营正常、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企发债提供增信支持。截止到2019年7月底,中债信用增进独立或联合其他机构创设的CRMW超过20只,为第一大创设机构主体。

 

中合担保

 

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总部位于北京,为中外合资企业,股东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宏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鑫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美国摩根大通集团和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中合担保主体信用评级为AAA,2018年营收11.57亿元,总资产为116.5亿元。

 

中证信用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其20余家股东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政府投资平台等,是证监会系统唯一一家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中证信用主体信用评级为AAA,2018年营收11.54亿元,总资产为97.31亿元。

 

瀚华担保

 

瀚华担保前身系重庆瀚华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初始注册资本1亿元。自成立以来,公司进行了多次增资扩股及股东变更,截至2018年末,公司注册资本35亿元,总部位于重庆,是一家民营全国性大型商业担保机构。瀚华担保是瀚华金控成员企业,立足重庆并以26家分公司为依托,在全国范围内提供融资性担保、履约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等组合金融服务,主体信用评级为AA+。

 

安徽信用担保集团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系由安徽省政府全额出资成立的省级政策性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主体评级为AAA。经多次增资,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实收资本186.86亿元,居全国融资性担保机构首位。

 

安徽信用担保集团主要开展直接担保业务和再担保业务,其中直接担保业务包括以贷款担保、债券担保为主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和以诉讼保全、工程履约为主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安徽省担保集团作为安徽省财政全额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在省融资性担保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担保客户以地方城投公司为主。在再担保业务代偿风险分担方面,安徽信用担保集团在近年持续推进“4321政银担”合作风险分担机制,取得不错的效果,全国多地纷纷学习借鉴“安徽担保”模式。

 

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趋势和机遇

 

1.融资担保行业优势

 

策方面:《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融资担保行业改革转型要求,促进行业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市场需求:担保公司如果经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业务必须取得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

 

给公司带来的价值: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或个人提供信用担保收取2%-3%的担保费用。

 

融资功能:担保公司可从银行获取授信,授信额度为注册资本金的十倍。可以通过担保公司从银行获取最高10亿元的授信,为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

 

融资担保牌照办理难度增大,存量有保值与增值基础。全国融资担保自2014年达到峰值后开始下降,全国融资担保公司新增数量有减无增。据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仅福建设立了近20家融资担保公司,且在2018年底福建又加大监管力度,撤销了十来家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许可证,而其他省份18年新设的融资担保公司数量极少,且绝大部分都为国资背景。

 

2.发展机遇

 

1840年瑞士诞生专业融资担保产业以来的100多年里,融资担保业对世界金融的繁荣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在普惠金融的发展历程中,更是不可或缺。

 

融资担保是普惠金融的桥梁。现行融资担保行业的“宪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在第1条便开明宗义,本行政法规的核心目的便是“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和“促进资金融通”。

 

专业融资担保机构在发挥一般担保功能的基础上,对金融领域具有两个明显的促进功能:一是为用户增信,二是金融信用放大。当今政府利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和弱势群体的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融资担保机制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但融资担保行业的风险也不容置疑。低收益与高风险的不匹配,势必对融资担保机构的可持续运行提出了挑战。为了解决该问题,各国的普遍做法是由政府设立可持续的财政补偿机制,为融资担保机构持续“输血”。但是,如果政策不具有担保行业内的普惠性,对非国资的担保机构也会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国际经验看,各国政府介入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已经占了融资担保的主导地位,商业性担保机构已经基本退出了贷款担保业务。不出意外,中国可能也将延续该趋势。

 

总体看,融资担保机制提高了用户的金融可获得性,降低了金融服务的门槛,创造、放大了信用支持资源,建立了消除金融不公平的有效路径——这正是普惠金融的初衷和落脚点。政策性担保机构利用政策约束和激励措施,把主营业务范围聚焦在中小微、“三农”领域业务范围,利用担保增信和杠杆放大作用,深度支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边缘、弱势的群体,充分诠释了普惠金融理念中的平等、包容等内涵,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让担保成为弱者得以拥抱金融的有效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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