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行业研究

以信用为基础 构建可主导与可持续的普惠金融生态圈

来源:xydbxh 责编: 时间:2017-04-19 09:34:51 浏览次数:

编者按:317日至18日,第三届林芝普惠(小微)金融论坛在广州佛山顺利召开,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会长、再担保公司董事长秦恺应邀参加了本次论坛,并以“以信用为基础,构建可主导与可持续的普惠金融生态圈”为主题,作了主题发言。以下为演讲全文:

 

以信用为基础,构建可主导与可持续的普惠金融生态圈

 

 

 


 

尊敬的任会长、叶主任、俞总以及各位普惠金融届的新老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非常荣幸有机会来到佛山,参加第三届普惠金融(小微)林芝论坛。在此,首先要感谢主办方中盈盛达融资担保公司为本届论坛提供的良好环境以及会务组的努力工作。

前面,叶主任、人保的张总和瀚华的国祥总均结合当前普惠金融领域的热点议题,围绕本届论坛“信用为本、跨界融合”的主题,从自身所在机构的业务实践及理论探索出发,做了精彩的演讲。下面,我想围绕“以信用为基础,构建可主导与可持续的普惠金融生态圈”这一主题,就普惠金融领域目前存在的问题、成因、对策,以及北京再担保公司这些年来开展普惠金融的工作体会与大家做一个交流。

一、对目前普惠金融业态的反思

1. 存在的问题

第一,覆盖面小、效果有限。自我国有普惠金融业态以来,各种各样的手段方式层出不穷。从提供小微金融服务的群体看,我国的普惠金融大致可以分为几类:一是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普惠金融业务,包括银行业从事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信贷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的普惠金融业务,包括信托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保险机构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资管计划以及保证保险业务等等;二是天使和创投基金从事的面向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业务;三是小贷公司提供的贷款业务、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各类平台下的委托贷款或直接放贷业务、融资租赁以及典当业务等;四是网贷平台、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股权交易所、债权资产金融交易所等;五是面向中小微企业及“三农”的融资担保业务。其中,融资担保业务开展的时间最长、覆盖面最大,而且相对比较成熟。

    目前看,虽然我们对普惠金融业务总体规模和受益户数难以做出一个比较全面、准确的统计,但从融资担保行业统计数据推测情况看,中型企业总体覆盖率不会超过10%、小微型企业覆盖率不会超过5%。以北京市为例,从机构情况来说,北京信用担保体系相对比较完善、而且拥有一批不错的担保公司,但根据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统计,每年担保机构支持的辖内中小微企业户数不超过1万户(其中还包括了大量的重复续做项目),这一数据与全市43万中小微企业户数(不考虑全市160多万个体工商户)相比,覆盖率不足2%。担保是这样,小贷、网贷和其他普惠金融覆盖率估计还要低。所以,业务下沉力度不足、覆盖面小、效果有限是目前普惠金融存在的最大问题。  

第二,精准性和有效性不足。从目前普惠金融实施效果看,应该说虽然我们做出了很多努力,但由于支持对象的精准性与有效性不够,做了许多无用功,坦率地讲支持了一些本不应该支持的企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记得去年十二月份我在中关村召开的一个担保论坛上就提到过“担保也要讲有效供给”问题,为什么?因为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担保行业做了一些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于经济结构调整无益的担保业务,实际上并没有体现有效供给。首先是为企业融资重复提供信用。很多中小企业本可以通过自己的信用在银行直接取得贷款,但由于各种各样原因,却还是附加了担保,既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效率,又造成担保资源的浪费;其次是为企业融资过度增信。这几年中小微企业也存在融资过度问题,导致债务规模过大、杠杆过高,也给担保机构带来较大风险;最后是为不该支持的企业盲目提供信用,让本该退出市场的“僵尸”企业僵而不死,既浪费了资源、也加大了结构调整的难度。

第三,各类融资手段各自为政、缺乏有效协同,市场主导性不强。非常庆幸,我们连续三届的林芝普惠金融论坛做出了有益的尝试,推动实现了跨界融合,促进了密切交流与合作。例如从首届论坛发起,就有担保和保险界参与;第二届进一步拓展了创投基金、交易所和小贷参与;今年又引入PE资产管理公司和信用管理公司参与,真正实现了跨界融合。但是纵观我国各类普惠金融业态,实际上有效的协同还完全没有实现,造成很多资源的浪费,最主要的还是业务交叉问题。像在北京,这几年我们总结担保公司出险的项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通过各类融资手段融资,尤其现在很多的融资渠道是不上征信系统的,如果我们不做深入的调查,再加上各类融资机构之间缺乏交流与沟通,很难发现企业的真实债务状况,造成企业债务规模的过度增加,也带来较大风险隐患。 而且,这种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做法,也给我们主导普惠金融业务市场带来不利影响,因为我们形成不了统一的声音,从而很难摆脱市场中的依附和从属地位。

第四,创新基本停留在获客、融通资金与获取回报层面,理念与风控手段明显不足。这些年,一些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也在尝试小微金融业务创新,但是在创新的理念和手段上均出现偏差,或是以小微企业风险大为由过高收取融资服务费用,急功近利、短期行为过重,而且还会引发“逆向选择”风险;或是为了完成增加户数任务目标而盲目上量,忽视了风险控制,造成创新出现很大问题。有些银行和担保公司这几年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导致在小微金融业务领域不良率高发,导致其因噎废食,不敢再轻易触碰小微金融业务,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第五,业务随机性较大、缺乏持续的跟踪服务。许多从事普惠金融业务的服务机构,没有长远规划目标、业务随机性较大,就像我在首届论坛上所述,基本上是“抓住一个宰一个”,今年一个政策、明年一个调整,为做户数而做户数,完全没有一个跟踪、服务和培育的过程,造成普惠金融业务可持续性不强。

第六,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导致目前普惠金融业态普遍存在风险较高、收益与风险严重不匹配等问题。

2. 问题的成因

第一,与普惠金融相关的政策法规缺失、缺少应有的公信力。这个问题我在第一届林芝论坛时就曾提到过。我认为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不应该仅停留在只是出台一个管理办法或是条例等监管层面上,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给普惠金融业一个保护性的法律制度的制订。比如:我们的近邻韩国、日本,都是先为担保机构立法,在法律条款中明确界定担保是一个什么样性质的业态,应该得到什么样的保护,怎样在不偏离其公益性质前提下保持其可持续发展,等等。

虽然普惠金融不应属于社会救济范畴,但从其服务的群体看,又具有极强的准公益性质,因此必须要有较强社会公信力做支撑。而目前操作普惠金融业务的机构普遍处于整个金融链条的底层,除非法律予以明确保护,否则靠普惠金融机构自身难以支撑其社会公信力,也不可能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公正对待。我们知道的孟加拉格莱珉“穷人银行”是拿着金融牌照从事普惠金融业务的,而我国中和农信扶贫小贷机构则有着中国扶贫基金会做后盾,且是在强有力政策保护之下自成体系地在开展扶贫金融业务。

因此,国家如果不从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等层面上明确普惠金融业的属性并辅以强有力的公信力与财力支持,仅凭宣传教育和完全依靠市场力量来推动普惠金融业发展,是有违市场经济规律的,也不会取得太大实际效果。

第二,在普惠金融业态认知层面是出现偏差,定位不清。经济学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是逐利的,尤其是带有较强金融属性的资本更是如此,哪个地方、哪些行业、哪些群体资本实力和债务保障性强、信息透明度高且交易成本低,金融资本就会向哪里流动,因此仅靠市场行为、辅以少量的政策引导或激励是很难推动金融资本向弱势群体流动的。即使各类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压力加大、社会呼声不断,迫不得已将部分业务下沉到小微企业和“三农”,但基本上也是抱着高风险、高收益的趋利目的而为之,导致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难”问题尚未得到缓解的同时、又增添了“融资贵”问题,从根本上动摇了金融风险控制的基础,更有悖于普惠金融扶持弱势群体的本质。虽然国务院2015年出台的43号文件,对融资担保的政策属性做出了明确界定,但目前还缺少有效措施予以切实落实。我的感觉是现在对国务院43号文件精神各有各的解读,各有各的想法,到底深层次的问题是什么值得我们深刻思考。

第三,缺乏顶层设计和体系架构,导致可持续性不强。普惠金融是一个较为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法律、政策、信用、金融以及体系搭建等方方面面内容,且需要各种力量相互协调与配合,否则难以真正发挥有效作用。首先,如果没有法律做保障,普惠金融难以获得应有的地位和公信力;第二,如果没有相对统一、刚性的管理要求和考核标准,期望普惠金融实现的社会效益很难得以实现;第三,如果没有政府政策的引导与扶持,普惠金融难以在发挥应有作用的同时,保持自身可持续性;第四,如果没有社会信用体系作支撑,普惠金融业风险大、交易成本高、效率低的瓶颈难以打破,普惠金融就是一个空中楼阁,迟早有一天会出大问题;第五,如果没有金融业的配合,普惠金融的资金供给会遇到较大障碍;第六,如果没有相对完善的体系架构,普惠金融难以掌握市场主动权与主导权,也使得政策有效性大打折扣。

第四,将创新与忽视风险管理混为一谈,及时必要的管制缺位。必须要严格划清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边界,普惠金融创新的根本是在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效率、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以便最大限度满足融资需求,既包括资金易得需求、也包括资金不贵需求。因此,普惠金融创新的重点应该是总体风险控制前提下的操作流程简化,最终还得要考虑资金安全回收问题,而绝不是忽视风险管理、放松过程监管。前几年,许多从事普惠金融的机构打着创新的旗号,只顾如何吸引客户融资、吸引投资人投放资金,触碰金融底线,导致风险的出现。最典型的例子是P2P,早期是作为创新鼓励发展的,但在后续操作过程中,存在太多问题。P2P是金融业务,虽然有前置审批但却没有具体的过程监管,任由行业杂草丛生、盲目发展,出了问题后再引入极为严格的监管,可能会遗留下很多难以处理的问题。

第五,短期趋利行为过重,缺少做普惠金融的“工匠”精神。目前看,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类金融机构,在操作普惠金融业务方面缺少格局和精耕细作的工匠精神,表现在市场开拓与风险管理等方面极为粗放。普惠金融也要提倡有效供给,如果不分行业、不分客户群体信用状况和经营状况地盲目进入,后续又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只能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既带来社会资源的浪费,又会给自身带来较大的风险隐患。

第六,在普惠金融领域缺少合格的专业人才队伍。普惠金融业需要的合格人才,而且应该是复合型人才,不仅要有金融背景,懂技术、有能力,更重要的是还要有“普度众生”的情怀。而如果我们的从业人员也抱着急功近利、着急挣大钱的心态从事普惠金融业务,肯定是做不好的。

二、如何打破普惠金融领域的困局

1.宏观层面上

首先,是要立法。把普惠金融的业务属性、设立条件、基本运行规则、监管与扶持政策等重要内容,以法律条款方式明确下来,在充分保障普惠金融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其增信,提升普惠金融的社会公信力;

第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应该根据普惠金融受益群体特点和融资方式,明确区分哪些属于政府性普惠金融机构以准公益方式介入的,例如小微、三农就应该是政府性普惠金融机构介入的;哪些属于政策扶持下以市场方式介入的。如果要鼓励民营资本从事普惠金融业务,政府就应该考虑尽快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让民营资本在这一业务领域既能发挥作用、又有一定的回报,但绝不是高额回报。总之,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必要的监管与考核制度一定要实实在在地落实到位。

第三,是信用体系的建立,要通过立法,建立完善可更新、可联网与可共享的企业与个人征信数据库系统,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风险和交易成本扫清障碍。

2.微观层面上

第一,要发挥普惠金融领域行业协会组织和再担保机构在总体市场开拓、资源整合、业务规范与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作用,提升行业的话语权与市场主导权。目前看,行业内部不同利益诉求和不同声音是弱化普惠金融业话语权与市场主导权的主要障碍,希望行业协会组织和再担保机构能在求同存异、促进共同发展方面发挥出真正的主导作用。

第二,要以产业导向优先、信用优先和资源平台优先为前提,更为积极主动地开拓目标客户市场,在客户营销、风险管理、融资手段与后续跟踪培育等方面,牢牢把握市场的主导权。在外部环境还不能适应普惠金融业发展的情况下,需要我们自己创造条件去主动营造有利环境,比如:我们可以与管理部门合作,选择某个区域或某个行业,构建区域性或行业性的信用体系;用我们自己内部构建的或是通过联合其他普惠金融业态共同构建的各类融资手段,为讲信用的企业群体提供快捷便利的融资服务。由于有了信用平台,相信参与各方的业务风险会大大降低、效率会大大提高;同时,由于有了各类融资手段的协同、协作,我们普惠金融的服务手段更为丰富和有效,客户的粘性和聚合力就越强,市场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就会牢牢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如果能够构建这样一种生态环境,不管大的金融机构配合不配合、愿意不愿意做,我们在普惠金融市场中始终都会处于有利自如的地位。

第三,要培育一批耐得住寂寞、沉得下心、胸怀远大、业务精、人品好的业务骨干团队,树立普惠金融领域的菁英。现在提倡学习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学习美国硅谷银行,但到底学人家什么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的。我觉得最应该学习人家的是专注于为弱势群体服务的格局和情怀。我相信,尤努斯和他的格莱珉银行团队也好、硅谷银行创始人和他们团队也好,当初一定不是本着谋取高额回报的心态为贫困农户和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肯定有他们自己的情怀和更高追求,而这恰恰是我们从事普惠金融从业人员需要认真学习的。现在我们的银行都在说,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收益与风险不对称,所以要学硅谷银行、要尝试“投贷联动”模式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在他们看来,只要上面给他们的混业经营开了绿灯,就可以在科技型小微业务领域获得大的收益。其实问题远没有那么简单,也许我们并没有完全了解,硅谷银行之所以成功并不是什么投贷联动、混业经营,而是有一批专注于为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专业团队,他们有自己的情怀和追求,这才是需要我们银行很好学习的,否则即使给了银行投贷联动混业经营试点许可,也做不出什么效果来。

三、北京再担保普惠金融业务实践体会

1.强化核心能力建设方面

前段时间我们在做“十三五”规划,应该说北京再担保公司“十二五”期间在普惠金融业务领域取得了一些成就。“十三五”应该怎么做,我们总结应该在以下能力方面进一步加以强化:

首先,就是公信力的提升。我们认为的公信力不仅要具有资本金、风控、创新、积累与代偿能力等硬实力,更要有重信用、守承诺、大局意识、担当精神和满腔热诚为弱势群体服务的软实力。例如,目前北京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只有20亿元,在全国省级再担保机构中应该不属于大的。但这几年我们给担保机构提供的代偿补偿却占全国再担保代偿补偿的70%以上,这就是我们的大局意识与担当精神。在经济下行、担保行业风险高发的形势下,如果再担保机构不能挺身而出、主动为担保机构分散化解风险,那么它的稳定器与助推器的作用就无从谈起,即使资本金再多、盈利水平再高,也不可能在社会中树立起自己应有的公信力。

第二,平台整合能力。核心内容就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与金融环境,为讲信用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北京再担保公司这几年之所以能够在为担保机构分散风险责任的同时,保持自身可持续发展,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法宝就是通过搭平台、建机制方式,鼓励引导担保机构多为符合政策导向、讲信用和有信用的企业群体提供融资服务,既发挥了政策效果、又适当降低了风险。

第三,资源调动能力。通过发挥各业务板块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形成协同效应,增强客户黏性,实现效率与效益提高。在过去五年多时间里,北京再担保公司通过自身设立和对外合作相结合方式,初步构建了面向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融资需求中小微企业,集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和信用评级服务为一体的可主导与可持续的业务生态圈。在这个生态圈内,搭建信用平台是基础;各业务板块协同协作是保障;自身分散风险功能与政府扶持政策相对接是手段。这一生态圈的构建足以维系再担保体系内良好的市场环境、信用环境和业务环境,平抑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从而有力促进了整个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的良性发展。

第四,总体市场开拓与风险把控能力,发挥平台和数据整合优势。由于北京再担保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协作关系,可以把各类政策信息、业务信息和外部市场变化信息统一汇聚起来,形成动态的数据系统,通过整理分析,定期向合作机构进行有关市场和风险等方面的信息发布,也为合作机构整体开发目标客户市场、加强总体风险控制提供了解决方案。

第五,行业研究能力。以平台做支撑,理论先行,引领行业发展。正是由于普惠金融是具有开创性的业务领域,大家都在摸索和实践,因此很有必要由经过业务实践逐步归纳总结的理论来指引,让后人少走些弯路、让普惠金融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2.业务实践方面

第一,搭平台、建机制、整合资源、实现共赢。以符合北京市首都功能区的产业政策和企业信用为基础,通过自身的增信分险功能与政府的各项扶持政策相对接,发挥协调、管理与考核作用,形成有效的机制,共同推动辖内普惠金融业务的良性发展。目前,在再担保平台下的各类专项业务包括:

小微企业代偿补偿政策专项业务。北京再担保公司利用受托管理的央地两级财政5亿元小微企业代偿补偿资金,与再担保的小微企业比例再担保业务相对接,并结合北京市产业结构、区域信用、风险管理和政府补贴政策,形成差异化的小微企业业务补贴补偿机制,鼓励引导辖内担保机构向更多符合政策导向、讲信用和有信用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2016年,我们与13家担保机构和10家银行开展合作, 共为2500多户小微企业的500万元(含)以内的融资提供了总计27亿担保支持,提高了政策的有效性和放大功能。

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专项业务。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支持下,北京再担保公司联合辖内担保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债权基金和网贷平台等,共同为本市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提供担保与再担保支持。政府为获得直接融资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利息补贴,为参与的机构提供业务补助,北京再担保公司提供一定比例再担保。这种机制既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又分散了融资服务机构的风险,调动了各方参与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的积极性,实现了多方共赢。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专项业务在北京已成为了特色品牌,每年形成的融资规模达70亿元,支持的企业近600户,对过度依赖银行信贷起到了较好平衡作用。

国家文化产业实验区文创企业专项融资业务。去年,在北京市朝阳区委和国家文化产业实验区管委会大力支持推动下,北京再担保公司牵头,联合担保机构、信用中介机构、银行和各重点文创园区,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以企业信用为纽带的文创企业信用促进会。按业务操作规程要求,担保机构和银行承诺为加入信促会的文创企业提供快捷和低成本融资服务;北京再担保公司提供一定比例再担保支持;实验区管委会提供一定的补贴和补偿支持;各文创园区管理部门提供项目推荐和后续管理服务,从而形成了以企业信用为基础、多方共同参与的文创企业融资促进机制。

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融资业务。北京再担保公司联合辖内担保机构,为北京市科委认定的、符合技术成果转化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市科委给予担保机构一定的补贴和补偿政策支持。目前已实现融资担保规模12.98亿元,覆盖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超过530户。

“创业贷”专项业务。为更好地发挥引领作用,北京再担保公司2012年在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司指导下,联合银行、各创业园和孵化器,为辖内科技型、文化创意型创业企业提供创业融资服务,用实际行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目前已累计向594户创业企业提供了总计7.07亿元融资担保支持,使一批创业企业获得了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超过70家支持的创业企业已经上新三板或是被上市公司溢价收购。北京再担保公司在“创业贷”业务中得到的启示是:只要选择好服务对象、设计好机制和操作规程、做好后续跟踪服务,不计较过多眼前的利益得失,从长远看,普惠金融机构一定会在其坚守的业务领域有所收获,不仅切实帮助了弱势群体,而且有可能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国家“双创”基地创业企业专项融资业务。今年以来,北京再担保公司联合驻区管理部门和担保机构,深入调研企业特点和融资需求,为入驻国家“双创”基地的创业企业提供精准的融资服务,满足企业创业创新需要。目前已实现融资担保业务落地,首批为5户入驻创业企业提供了800万元创业融资支持。

贫困农户创业融资业务。 2010年以来,北京再担保公司一直与中国扶贫基金会下设的中和农信放贷机构合作,为全国贫困地区农户创业提供融资服务。作为林芝普惠金融论坛成果之一,2016年,我们与中国人保合作,为中和农信融入的5亿元、五年期支农险资提供增信服务,支持了近5万农户脱贫创业。

第二,以信用为基础、主导小微企业融资业务市场。多年业务实践使我们深刻领悟到,做小微金融业务,如果没有信用做基础是走不远、做不大的,因此必须要加快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这是普惠金融业务的基础设施,再难也必须要做好。如果说北京的普惠金融业务、特别是融资担保业务有一定成效的话,2003年在北京西部建立的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和去年在北京东部建立的面向文创型中小微企业的文创企业信用促进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是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和担保机构,研究落实涉农企业信用平台的建立,逐步实现北京市重点产业领域中小微企业信用数据的基本覆盖,为今后更好地服务高新技术、文创和“三农”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第三,完善信息数据库,为行业总体风险控制保驾护航。利用再担保的多边业务平台与数据整合功能,为行业市场分析、风险提示和市场开拓提供有效服务。这几年,我们利用为担保公司提供的300多家、近5亿元代偿补偿数据,通过深入剖析代偿发生的原因,找出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形成案例分析报告和风险管理指导意见,与担保机构和银行进行分享,充分发挥了再担保总体风险控制稳定器和规范引领的功能作用。

第四,完善各类金融手段,构建协同良性的小微企业融资生态圈。几年来,北京再担保公司逐步构建了可以满足合作担保机构与服务的中小微企业需要的各类融资服务业务板块,包括担保、融资租赁、小贷、网贷、债权基金、股权基金、信用中介服务、资产处置以及协会等各类平台,从而形成了可主导、可持续的普惠金融生态圈,能够为合作担保机构和辖内中小微企业提供一揽子的融资解决方案。在这个生态圈内,一家服务机构可以较为便利地使用多种融资手段解决企业不同融资需求,既满足了企业发展需要,又使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实现协同发展,避免了各自为政、业务交叉和盲目融资带来的弊端。

我们将继续根据市场实际,不断探索实践普惠金融业务,为更好地服务弱势群体、为促进普惠金融业务良性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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