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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吴列进:尽快明确七类地方金融机构属性和法律地位

来源:金融时报 责编:崔富强 时间:2021-03-18 13:56:44 浏览次数: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副会长、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列进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关注重点主要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金融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类金融(普惠金融)行业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吴列进认为,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七类地方金融机构(以下简称“七类机构”)在服务中小微企业与三农,缓解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着积极作用,尤其是面对疫情的冲击,七类机构在支持“六稳六保”、企业复工复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这些地方金融机构属性和法律地位一直未能明确,长期以一般工商企业视之,在监管方面又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在扶持政策、税收优惠、征信查询、抵质押登记、数据统计等方面却无法享受金融机构同等或参照金融机构执行的待遇,存在较多限制。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其中明确七类地方金融机构,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由此可见,七类地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在司法层面得到了确认,这为国家相关部委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七类机构的属性提供了司法借鉴。

吴列进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尽快出台相关监管条例,明确定性为地方金融机构(或地方普惠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使其同等享受与金融机构同等的优惠支持政策,从而减轻经营压力,提高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针对支持信用服务产业化发展,吴列进提出,发展信用服务产业有利于健全和改善市场秩序、促进信用交易的发展、改善企业的投融资状况,促进企业发展、优化经营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和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然而,当前信用服务产业市场主体规模偏小、实力偏弱,市场信用信息质量不高,公共信用信息由于缺乏法律支撑,考虑到信息安全或技术等原因,信用信息开放量少且推进缓慢,由此导致信用服务机构盈利能力、创新能力不足,潜在市场需求尚未被有效挖掘和满足,严重制约信用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对此,吴列进建议,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加工统一标准和有序开放的立法工作,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有效融合;加强整治信用服务市场乱象,对合规信用服务机构加大扶持力度;推广建设信用产业园,构建良好产业生态,推动行业集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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