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

行业要闻

全国融资担保业工作动态(2020.7.18—2020.8.10)

来源:中国担保杂志 责编:崔富强 时间:2020-08-12 13:44:50 浏览次数:

聚 焦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

7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以下简称《规程》)。《规程》由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规程》重点围绕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职责分工和非现场监管流程,在信息收集与核实、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报送与使用、监管措施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完善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报表和指标解释,实现了监管指标统计与监管制度要求相统一,有利于监督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监管制度要求的落实和执行,更好支持普惠金融发展。《规程》详情点此链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183号)

7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其中,第六条要求,要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合作,实现2020年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目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0年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将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担保费补贴机制。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降低担保费率,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担保费率不超过0.8%,政策性扶贫项目不超过0.5%。进一步提高支小支农业务占比。《通知》详情点此链接:《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183号)

 

政 策

 

山东:《关于印发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5号) 

7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和“三农”主体,力争3-5年内实现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龙头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担保龙头机构)要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实行优惠再担保费率,参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以下的再担保业务收费,原则上分别不高于其承担风险责任的0.5%、0.3%,引导担保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意见》要求,要规范开展再担保业务代偿补偿。其中,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开展的符合条件的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省级担保龙头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划分代偿率小于1%、1%—3%、3%—5%、5%—8%四档,分别按照再担保代偿额的100%、80%、60%、50%补偿;原担保机构代偿率超过5%时,省级担保龙头机构暂停业务合作。建立担保机构奖补机制。统筹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优先奖补扩大小微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创新成效明显的市(县)。各市(县)要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1%以下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意见》详情点此链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5号)

福建省:制定政府性融资担保绩效评价标准 

7月17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金融监管局印发通知,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给予规范。在考核指标设计上,突出了一个“强化”和一个“弱化”,即强化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担保服务的权重,重点考核新增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及占比、新增10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规模及占比、担保费率等指标;弱化单纯的盈利考核指标,明确经济下行期内可暂不考核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担保、再担保机构获得财政政策与资金支持、扩展经营范围、设立分支机构,以及确定负责人薪酬、工资总额的重要依据。该绩效评价采取名单制管理,首次列入的共有69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同时,为强化设区市主体责任,还将对各设区市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河南:《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29号) 

7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29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2021年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分别达到3亿元以上和1亿元以上,2022年分别达到5亿元以上和2亿元以上。中原再担保集团要加强再担保能力建设,发挥龙头引领作用,积极争取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开展投资合作,为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以再担保业务为主业的增信分险服务。2020年中原再担保集团注册资本达到100亿元,再担保业务规模达到注册资本的80%以上,对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5年形成覆盖全省融资担保机构的再担保体系。《意见》详情点此链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29号)

云南:《关于印发云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7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云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指出,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对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占比50%以上且户数占比80%以上的融资担保公司,前款规定的倍数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云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实施细则》(云政办发〔2011〕127号)同时废止。《细则》详情点此链接:《关于印发云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基 金

 

全国首笔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贷款业务落地 

7月21日,工商银行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首笔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贷款成功向天津一家小微企业发放。这是该担保模式启动以来,国内银行业首笔落地的业务。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牵头发起的一项创新担保模式。在该模式下,银行先对担保贷款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再逐笔进行尽职调查,仅进行批量合规审核,并在银行放款后进行批量担保备案。该模式对简化担保流程、提高担保效率、有效防范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具有积极作用。

咸阳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首个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平台在咸阳落地

8月3日,咸阳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担保”)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咸阳市分行正式签订《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合同》,在陕西省率先建立起首个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平台。

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百亿“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协议

7月31日,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再担保集团”)与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协议,合作授信金额100亿元。此次签约,工商银行还配套了经营快贷、小企业周转贷、微型客户担保贷等系列批量业务产品,夯实了双方业务合作基础。

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7家合作银行 签订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协议

7月30日,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担保集团”)在杭州举行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启动会暨培训会。会上,浙江担保集团下属浙江省再担保公司与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等签订《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同》,确定第一个合作年度的业务合作总规模为180亿元。至此,浙江担保集团成为全国首家与第一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银行全部完成合同签署的省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启了浙江省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的合作序幕。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年内追加授信至1000亿元

7月23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调增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保集团”)第二个合作年度授信额度至1000亿元。自此,江苏信保集团连续2个合作年度获得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追加授信额度,也是目前全国授信额度最大的省级再担保机构。1-6月,江苏信保集团新增分险类再担保业务规模454.2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7.2%,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年度业务规模567.34亿元,支小支农占比98.42%,累计向体系合作机构支付代偿补偿款3923.69万元。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推进会

   7月24日,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再担保”)组织召开国担基金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推进会。会议提出,要严格落实业务合作政策,陕西是国担基金“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首批合作单位,国担基金给予40亿元的授信。要严格执行事后审核,该业务创新的核心理念就是简化担保流程,提高担保效率,即“见贷即保”合作,业务主要办理流程在银行,担保机构仅对照合作条件和政策进行合规性审核,担保机构不得对贷款项目进行贷前审核。

江西省融资担保体系签订首批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协议,授信额度50亿元 

近日,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邮储银行江西省分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等3家银行,融资担保体系成员吉安吉庐陵担保、赣州金盛源担保等9家市级担保再担保机构签订《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同》,通过汇集“银担”合力,使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的新型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模式在江西拉开帷幕。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迅速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签订《银担“总对总”批量再担保合同》,首个合作年度授信规模50亿元。

 

业 界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增信的“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簿记

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担增信”)增信至AAA级的“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簿记。本期共发行2个债券品种共6亿元,其中两年期债券“20茂业01”的票面利率为4.79%,三年期债券“20茂业02”的票面利率为4.94%。深担增信是深圳担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资本市场评级AAA级,专注于开展债券增信业务。

湖北省担保行业协会召开第三届一次会员大会圆满完成换届工作

7月31日,湖北省担保行业协会第三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视频形式召开。会上,做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和财务工作报告。全体会员通过电子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关于湖北省担保行业协会更名的建议》《湖北省融资担保业协会章程(草案)》《湖北省融资担保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草案)》《湖北省融资担保业协会第三届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会议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和负责人。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当选为会长单位,湖北省担保集团、湖北省农担公司等8家担保机构当选为副会长单位,武汉东创担保公司当选为监事长单位;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龙当选为会长。

“‘深圳市融资担保业协会’成立暨深圳市信用担保同业公会第五届换届选举”筹备会召开

7月28日,“‘深圳市融资担保业协会’成立暨深圳市信用担保同业公会第五届换届选举”筹备会召开。会上,就成立大会及换届筹备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汇报。

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与东营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7月28日,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与东营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举行了政银担助力小微、“三农”融资路演;东营市人民政府与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东营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部分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东营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今年以来新增担保贷款154亿元

2020年以来,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农担”)新增担保项目3.38万户,新增担保贷款154.17亿元,是2019年全年的3.08倍。目前,山东农担代偿率为0.18%,项目的平均利率为5.54%,财政贴息后的平均综合融资成本为2.16%。

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涉农类担保机构与农发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总授信310亿元

7月21日,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开担保、粮食担保、郑州农担与农发行河南省分行业务合作签约仪式在郑州举行。农发行河南省分行此次对中原再担保集团及3家涉农类担保机构合计授信310亿元,银担风险比例2:8分担,扩大了担保机构合作范围,同时致力于降低利率及担保费率。

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截至7月10日,为1444户企业担保贷款102.9亿元 

疫情发生以来,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企信担保中心”)推出稳岗利企优惠组合拳,截至7月10日,累计为1444户企业审批担保额102.9亿元,累计减免保费和手续费3238万元。

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上半年累计为全市189户中小微企业提供共计21.73亿元融资担保 

1-6月,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利润同比增加36.35%,担保业务收入同比增加31.42%,新增担保业务额同比增加24.8%,期末在保余额同比增加26.32%。上半年累计为全市189户中小微企业提供共计21.73亿元融资担保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减、降保费近300万元。

 

产 品

 

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推出“品牌贷”农业担保专项产品 

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于近日正式推出了“品牌贷”农业担保专项产品,旨在促进金融创新支持上海乡村振兴和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加大培育地产绿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力度, 满足市民对安全优质农产品需求。“品牌贷”专项产品以市农业农村委每年举办的“上海市地产优质农产品品鉴评优”活动为基础,聚焦获奖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精准对接优质农产品品牌发展壮大的融资需求,更好服务上海“四大品牌”建设。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的获奖主体,市担保中心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对于各项财务指标较好的获奖主体,信用担保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同时,“品牌贷”专项产品还在审批流程、担保费率和担保贷款年限上进行了进一步优化,最大限度地满足优质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化融资需求。目前,市担保中心已与上海市16家银行开展了“品牌贷”业务合作。

张家界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举行创新产品“新材保”签约仪式

7月20日,张家界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创新产品“新材保”签约仪式举行。“新材保”产品是集团2020年推出的第二款新产品,该产品主要是服务商砼及其产业上下游企业以及新型建材企业,通过探索客户准入标准前置,批量对接客户需求,构建从被动到主动、从单一到批量的高效率新型模式,实现对客户的主动营销和动态管理。

 

成立 变更 评级


武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20亿元

8月7日,武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注册资本20亿元,为市属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后期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适时启动增资扩股。公司成立后,政策性融资担保放大倍数原则上不低于5倍,担保代偿率原则上不高于5%。按照资本规模逐级放大,业务规模可逐步达到100亿元以上。按照单户不高于500万元测算,可服务企业数超过2000家。对于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主,单户按平均融资水平200万元至300万元计算,服务企业总户数将成倍扩大。

中原再担保集团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10亿元

7月29日,中原再担保集团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科技担保”)揭牌。该公司是河南省首家专门服务于省内高新技术中小微企业、“双创”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性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首期实缴注册资本3亿元,其中,中原再担保集团出资2亿元,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委托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揭牌现场,该公司与7家金融机构和7家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获融资担保授信总额达30亿元。作为河南省首家专门服务于省内高新技术中小微企业、“双创”和战略新兴产业的专业性担保机构,中原科技担保以高科技企业、创业创新型企业等为主要服务对象,不以盈利为目的,担保费收费标准控制在年2%以下。



上一篇:新余市国信担保积极推动财园信贷通担保业务 下一篇:1-7月四川再担保新增业务120.27亿元